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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协同职能部门治理“黑燃气”隐患
时间:2022-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协同职能部门治理“黑燃气”隐患

 

福州仓山:协同职能部门

治理“黑燃气”隐患


流动餐饮摊贩流动性强、经营时间灵活,但因无固定营业设施,常用瓶装燃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联合职能部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治理“黑燃气”取得实效,目前已查处两处“黑燃气”窝点。

 

该院干警在实地走访中发现,辖区部分中小学校周边多家流动餐饮摊贩使用未注明商标、生产日期及来源地的“黑燃气”。瓶装“黑燃气”多由不法人员私自灌装,通常使用未检测、不合格或报废钢瓶,注入来源不明、质量不达标的燃气后售卖,极易造成漏气、燃爆等事故。针对以上问题,仓山区检察院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强化履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使用未检测、不达标或不合规燃气瓶的流动摊点。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是否使用“黑燃气”进行检查。根据燃气瓶上印刷的联系方式等线索,仓山区检察院协同区城市管理局等单位摸排调查“黑燃气”销售地点、销售者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等,源头打击“黑燃气”窝点,规范液化气经营企业、销售点日常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

 

该院还联合区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黑燃气”专项行动,将排查对象延伸至校园周边餐饮类商铺,主要检查商铺内燃气瓶是否过期、是否注明来源地、连接软管是否老化、是否配备灭火器等情况。

 

今年3月中旬以来,仓山区城市管理局日均出动3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排查,定点巡查中小学40余所,劝导处罚流动摊点120余个。该区城乡建设局已依法查处两处“黑燃气”窝点,开展燃气执法检查40余次,下达执法文书20余份,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违法人员2人。

 

天水麦积:推动液体燃料领域

实现全链条监管


“希望以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实为契机,进一步畅通部门协作渠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规范的全链条监管,共同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现代化。”日前,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就醇基液体燃料监管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回访调查时,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

 

今年初,麦积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部分乡镇的商户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生产销售醇基液体燃料。醇基燃料属于危化品,无资质加工、储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上述问题,该院积极开展走访调查、隐患排查,随后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区应急管理局等4家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严格履职,对辖区内存在的违法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的醇基燃料销售场所。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关停取缔醇基燃料非法储存销售点14家,依法查封非法经营醇基燃料企业(个人)5家、储存场所5处,扣押醇基液体燃料约50.5吨,同时将查获扣押的醇基液体燃料及时进行稀释处理,第一时间消除了安全隐患。

 

此外,针对辖区无规范化的醇基液体燃料经营企业的现状,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要求,联合发改、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为2家拟投资建设醇基液体燃料的企业选址进行了现场勘查。麦积区检察院将继续跟踪,督促相关行政单位让2家企业尽快投入生产,真正做到疏堵结合。



近日,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干警与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代表来到河北钢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现场走访,查看企业安全生产流程,了解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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