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再发力 生态短板得补强
我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理念为牵引,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检察职能,公益诉讼检察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治理的检察监督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快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21年5月25日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神池分局代表、神池县公安局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代表参加听证。就我县青羊坝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责任主体界定讨论论证,会议由副检察长孙竹琴主持,第三检察部全体检察人员参加。2020年11月20日我院就青羊坝环境污染问题向环保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对被污染区域进行治理,但时间已达半年之久,仍未得到有效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主要原因是有关行政机关责任主体不明,相互推诿,为了解决问题,以听证形式进行充分讨论论证,形成共识,环境污染治理主体由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公安机关协调配合的治理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代表表示: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加强协调沟通,按照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认真落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期盼,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为实现高质量高速度赶超型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