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在校学生的银行卡、个人信息在网上被层层转卖,可能只是因为最初贪图100块钱。”广东佛山顺德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蓬桂梅介绍说。
2019年7月,吴某(化名)和王某(化名)得知有收卡团伙收购银行卡以帮他人公司转账或进行网络刷单,即推销、联系他人开办多张银行卡、U盾和配套手机卡,以100元至500元一套的价格予以收购,然后再以400元至800元一套的价格卖给收卡团伙。警方破获该案后,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几名犯罪嫌疑人参与犯罪情节较轻,且作案时均为未成年在校学生,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发现新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但这起案件并没有止步于此。顺德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辖区内及周边约20余所职业院校、普通中学的在校学生存在随意出售个人银行卡赚取小利现象。
为此,检察机关向顺德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督促辖区内学校加强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和规范使用银行卡意识。不仅督促涉案学校约谈出售银行卡涉案学生及其家长,强化法治意识与个人信息自我保护安全意识,而且要求涉案学校开展学生防范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教育,斩断犯罪分子伸向广大在校学生的黑手。
“当前,网络犯罪的非接触性降低了犯罪的悖德感,加之犯罪专业门槛降低、收益较高,致使大量法律意识薄弱、社会经验不足的年轻人掉进犯罪‘陷阱’。”赵玮介绍,2020年,检察机关起诉的网络犯罪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35.1%,在校学生人数同比增长80%。
为此,检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特别是针对“断卡”行动中发现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等群体法律意识薄弱、容易被利诱帮助网络犯罪等突出问题进行法律监督。
同时,最高检结合司法办案发现,当前网络平台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重视不够、措施不够到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集中体现在“事前预防意识比较松懈、事中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事后投诉举报渠道不畅”。“为此,我们建议网络平台把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放在优先位置。”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要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技术水平,完善网络游戏、网络购物、网络交友的身份审核、准入门槛、内容管理、消费限制、时长限制等配套监管措施,实现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全覆盖”“无死角”。